12月6日,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今年城区第四场土拍公告,将于12月27日出让两幅地块。本次两块宗地分别位于热门地段:城南版块和城西版块。结合本年度以往的每次土拍热度来看,本次拍地的结果也很值得人期待。
仙桃市2019年城区推出地块的地段都是很具有吸引力的,而且成交结果也是一次次刷新纪录,楼面价也是居高不下。今年城区至今已顺利拍出了6块高价地,楼面价均超过了2000元/平米。本次推出的两幅地块具体为:
此次南城新区出让宗地编号为:仙地【2018】87号、仙地【2019】218号,共计约158亩,容积率为≤2.8且>1.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35%,两宗地分别位于城西和城南两个区域,也是目前仙桃市比较热门的两个住宅区,两个区域都有各自的优势,且配套都比较纯熟。
地块具体情况位置如下:
仙地【2018】87#地块出让面积约49281.84㎡,起拍价:24147万元,起拍楼面价约:1749.92元/平米。
仙地【2019】218#地块出让面积约55859.96㎡,起拍价:37057万元,起拍楼面价约:2369.25元/平米。
随着政府对土拍的严格把控,对竞拍房企的高标准要求,仙桃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是越来越好了。结合公告内对竞拍房企的各项要求,可以预见未来出现的住宅品质会越来越高,这样也是对购房者的一种实际性保障。
附:《仙土公字[2019]4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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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9]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仙地[2018]87号、仙地[2019]218号二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活动由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注:具体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人必须在本市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必须在开发行业无不良记录。
竞得入选人的不良记录情况由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拍卖结束后,进行资格后审、调查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凭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核实意见和拍卖结束后签订的《竞得入选人确认书》与竞得入选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资格后审时发现竞得入选人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竞得入选人所交纳竞买保证金的20%将由出让人没收,且竞拍结果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得成交。
四、本次拍卖出让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竞拍模式,因仙桃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未开发网上拍卖出让模块,网上报名延用该系统挂牌出让模块,仅使用申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功能。系统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信息”栏目中的“公告截止时间、挂牌起始时间、挂牌截止时间”及“查看资源详细信息”栏目中“报价开始时间”均无效,具体时间要求以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为准。此次拍卖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不接受报价且报价无效。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竞买人可在2019年12月7日至2019年12月26日登录仙桃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xtgtjy.com),下载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五、竞买人必须持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的企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仙桃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人必须提出竞买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才可以成为有效竞买人。竞买申请人可以在2019年12月8日9时至2019年12月26日17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七、资格确认和拍卖时间地点
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9:45
拍卖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时;
资格确认及拍卖地点: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仙桃市汉江路59号,干河派出所北侧)。
八、竞买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收款人全称:仙桃市财政局国土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帐号:系统随机产生的19位帐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不集中组织对拍卖宗地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可自行现场踏勘。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的文本内容为准。
十、联系方式
1、土地交易业务
联系人: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韩泽民
联系电话: 0728-3339393
2、网上技术服务
联系人:武汉信天行软件有限公司陈龙辉
联系电话:027-87738199(请在工作日拨打)
3、网上竞买保证金支付服务
联系人: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魏艳丽
联系电话:0728-3319777 0728-3319748
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6日
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仙地[2018]87号、仙地[2019]218号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仙地[2018]87号、仙地[2019]218号二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活动由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拍卖会现场竞价环节委托拍卖公司组织。
拍卖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仙桃市汉江路59号,干河派出所北侧)。
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仙桃市汉江路59号(干河派出所北侧) 联系人:韩泽民 联系电话:0728—3339393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具体位置和规划指标详见出让文件中《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图》和《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人必须在本市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必须在开发行业无不良记录。
竞得入选人的不良记录情况由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拍卖结束后,进行资格后审、调查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凭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核实意见和拍卖结束后签订的《竞得入选人确认书》与竞得入选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资格后审时发现竞得入选人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竞得入选人所交纳竞买保证金的20%将由出让人没收,其竞拍结果无效。
参与宗地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19年12月8日9时至2019年12月26日下午5时前,在仙桃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出让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竞拍模式,因仙桃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未开发网上拍卖出让模块,网上报名延用该系统挂牌出让模块,仅使用申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功能。系统中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信息”栏目中的“公告截止时间、挂牌起始时间、挂牌截止时间”及“查看资源详细信息”栏目中“报价开始时间”均无效,具体时间要求以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为准。本次拍卖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不接受报价且网上报价无效。竞买人可在2019年12月7日至2019年12月26日登录仙桃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xtgtjy.com),下载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五、参与报名
1、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方能参与网上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详情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查看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领取后,竞买申请人登记信息有变化的应当及时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变更。竞买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密码及数字证书,如有遗失或者损毁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的,应当及时到原办理机构办理挂失、并重新申领。
2、在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出让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3、本二宗土地状况由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宗地信息、拍卖公告、出让须知、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4、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期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提交竞买申请,网上交易系统将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帐号。竞买人应当按照网上交易系统网站中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保证金支付指南,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一次性交纳。每次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块,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当分别提交申请,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5、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帐户的(以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系统会自动生成《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没有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六、确认竞买人资格
已在仙桃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须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9:45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拍卖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号牌,不按时参与现场资格确认即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拍资格。
竞买人现场竞拍资格审查需提交公司网上交易数字证书、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现场竞拍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并盖公章)。
七、宗地起拍价及增价幅度
地块编号起拍价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宗地的起拍价及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宣布,拍卖师在拍卖现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增价幅度自行调整。
八、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出让人现场将密封的拍卖底价交给拍卖师,拍卖师现场开启密封件。
4.拍卖师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5.拍卖师宣布拍卖宗地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师以落槌方式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入选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入选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师宣布拍卖终止。
(二)拍卖结束后,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与竞得入选人现场签订《竞得入选人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持《竞得入选人确认书》以及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资格后审核实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与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拒绝签订《竞得入选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出让结果公布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本次拍卖出让结果。
九、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可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口头报价,但报价的增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3.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后应价或报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
十、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方式向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咨询。竞买人的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完成,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履约定金。在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即转作受让土地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价款仅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契税及其他未作说明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依法交纳。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相关土地权利证书。出让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内以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
5.竞得人应在拍卖结束5日内按竞得宗地成交价的万分之六(20万封顶)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现场活动主持佣金(不成交不支付佣金),并向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据实支付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向土地评估公司按每宗地5万元支付土地评估费。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拍卖出让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拍卖出让活动:
(1)司法机关、监察等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土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3)因不可抗力,交易系统重大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线路、系统软硬件、供电等故障),网络被入侵等出让人不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6)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拍卖出让中止事项消除后,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恢复拍卖出让前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恢复拍卖出让公告,重新明确拍卖出让时间,恢复拍卖出让。出让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拍卖出让期内(含中止出让期及恢复出让后)有效。
拍卖出让中止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恢复的可适当延长。但在恢复出让时,应相应延长出让活动相关时间。
拍卖出让终止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在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交纳保证金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8.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20%不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竞得入选人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在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资料、证明材料有虚假的。
9.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拍卖活动安排。
10.在对本宗地拍卖之前,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通过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拍卖出让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视为拍卖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拍卖出让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拍卖出让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6日
87号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001
87号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002
仙桃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_87号地块
87 号地块出让审批图
218号地块规划条件-001
218号地块规划条件-002
仙桃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_218号地块
218号地块出让审批图
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