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草案分为29条,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引领和支撑“两型”社会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等9个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
草案提出对户籍改革、促进人才流动作出改革,“省人民政府、圈域内各市人民政府应完善人才双向聘任制度、人才资质互认等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业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在圈内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草案提出:“加快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统筹城乡与城际,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社会保障体系。”
分组审议时,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踊跃发言。李春兰委员表示,要促进人才流动前提是允许社会保险在城市圈内流转;何世平委员认为,圈内人才“合理流动”应改为“自由流动”;对户籍制度放开方面,胡兆满委员则建议,将“加快户籍改革和社保制度改革”一条改为“圈内政府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和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