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政策适用对象为:武汉市因被政府依法统一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在册农业人口,且被征用土地时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并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征收土地后年龄在16周岁以上。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不同情况下农民有不同的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缴费资金由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区政府共同承担;未实现业的被征地农民,要纳入失业登记,享受免费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业服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应享有相关培训补贴。
如果您对该政策有意见,请在7月3日前登录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wuhan.gov.cn/cms)、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址(www.wh12333.gov.cn)反映;或将意见直接发送至邮箱nbch12345@126.com,或通过信件寄至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