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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归业主共有 开发商无权出租

2009年07月13日 15:32     小编:     未知|0     点击: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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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艾女士:我们小区的开发商把阁楼长期转租,我的亲戚租了一间,想简单装修,开发商表示要不破坏建筑结构行,但该单元的住户不同意,强行把住单元门阻止装修。请问单位元住户的要求合理吗?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这要看阁楼的所有权归属。物权的功能是定分止,如果阁楼是公用的,属公共建筑的组成部分,为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者无权将其用于出租,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都归单元业主。

同时,不能排除开发商保留阁楼所有权的情况。法律并不反对开发商将一些房屋留用拒售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业主不得干涉开发商的行为,要开发商同意、授权给租赁户装修阁楼,那么住户们阻止装修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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