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区报报道,山西怀仁县的陈先生2006年底在琼海新天嘉博园购买了一铺面,没想到开发商琼海新天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卖给他的房子竟少了13.77平米。近日陈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去年12月26日,琼海市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陈先生的代理人在庭上称,陈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向陈先生提交产权登记为335.51平米的房屋,而实际交付了321.74平米,少了13.77平米,开发商应依约将不足部分的房款及利息等合计41885.36元退还给陈先生。新天公司法人代表李先生称,公司当初是以按套计价的方式,将一套现房卖给陈先生,并没有以每平米计算房价,公司当时还给陈先生提供了平面图、示意图。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