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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打破户籍界限 进城务工者可申领城镇户口

2009年08月20日 09:16     小编:     未知|0     点击: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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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近日出台外来务工人员户籍迁移办法,6种农村劳动者可申请转为城镇户口,以解决他们子女读书难等诸多不便。

  文件规定,在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相对稳定的职业或有合法生活来源、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劳动者,可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一、在城镇连续业3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了2年以上劳动合同、月平均收入高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二、在城镇业1年以上,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年收入高于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在城镇连续从事个体经营3年以上,年纳税1万元以上或累计纳税已超过3万元的;四、在城镇投资入股兴办企业,个人投资总额达10万元以上,合法经营满1年,年盈利超过3万元的;五、在城镇业期间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六、在城镇有遗产继承或有赡养义务的。

  据了解,在黄石工作的农村劳动者除了可以为自己申请城镇居民户籍外,还可以为其亲属申请城镇居民户籍。其亲属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是无独立经济收入的子女。申请人共同生活的父母,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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