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房管局发布《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集体建设用地将可用作建设保障房。这一提法在国内颇为新鲜。有关专家一致认为,这是广州的创新之举,但是否可行见仁见智,有的认为,若能真正实施,对缓解"地荒"有一定作用,也有人建议,政府应让"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更加放开,纳入到国家建设用地中来。
近年,广州一直致力于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今年,针对中低收入阶层、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的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细化,保障型住房的对象范围将新增三类人:中等收入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住房困难群体。
然而,由于市区资源紧缺,建设保障房每每遭遇"缺地"尴尬。而建在地段偏远地区,又会造成低收入家庭的交通成本上升。为此,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想了很多办法来"找地"。不久前,据透露,广州住房保障建设将有重大新举措,或通过"企业出地、政府出钱"的方式加快保障房的建设,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
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不少农村集体用地位于城中村,地处市区或边缘,比较合适建保障房。此次公布的《办法》,其中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建保障房,有可能是一个铺垫,为下一步找到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