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4]4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3]55号等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净用地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 [2013]55号 |
市沙嘴办事处杜柳社区居委会黄金大道以南,北一路以西 |
36620.91 |
商服住宅 |
40/70 |
>1.0
≤2.8 |
25% |
≥30% |
7256 |
50 |
1462 |
仙地 [2013]56号 |
市沙嘴办事处杜柳社区居委会黄金大道以南,北一路以西 |
303.63 |
商服住宅 |
40/70 |
>1.0
≤2.8 |
25% |
≥30% |
61 |
1 |
12 |
仙地 [2013]57号 |
市沙嘴办事处杜柳社区居委会黄金大道以南,北一路以西 |
8451.75 |
商服住宅 |
40/70 |
>1.0
≤2.8 |
25% |
≥30% |
1667 |
20 |
340 |
仙地 [2013]58号 |
市沙嘴办事处杜柳社区居委会桃花岭大街以南,锦瑞路以东 |
49633.19 |
商服住宅 |
40/70 |
>1.0
≤3.8 |
30% |
≥30% |
9802 |
100 |
198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引资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经仙桃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取得参与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2月26日,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2月26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在2014年2月26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挂牌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上午9时至2014年2月28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招投标联系人:杨先生 0728-3328512 国土局联系人:张先生 0728-3323893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