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地[2011]169号、仙地[2011]170号、仙地[2011]171号地块位于丝宝路东,玉沙大道南,宏达路西,宜黄高速公路北,2012年3月6日我局委托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对该三宗地进行了挂牌出让。169号地块出让面积为60483.99平方米,由陈敬刚以9254万竞得;170号地块出让面积为47763.05平方米,由徐志明以7307万元竞得;171号地块出让面积为39950.47平方米,由闫化聪以6113万元竞得。该三位竞得人均申请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三宗地容积率均为≤3.8。由于该三宗地上存在高压电线和天然气管道问题,2013年12月23日市政府经集体会商,同意核减出让面积24.37亩,核减出让价款3877.2502万元。根据市政府会商意见和市规划局新出具的规划条件,我局拟与该三位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仙桃市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变更原出让内容。仙地[2011]169号地块出让面积变更为47373.84平方米,出让价款变更为6813.0937万元,容积率变更为≤3.5;仙地[2011]171号地块出让面积变更为36817.13平方米,出让价款变更为4676.6561万元,容积率变更为≤3.1;仙地[2011]170号地块原出让内容不变。我局现对上述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6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程序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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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