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4]6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 、年、万元/公顷、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行业分类 |
出让
年限 |
土地
现状 |
投资
强度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仙地
[2014]62号 |
仙桃市彭场镇展鹏路北侧 |
2833.53 |
塑料制品业 |
50年 |
三通一平 |
≥830 |
≥1.0 |
≥30% |
≤15% |
41.30 |
0.10 |
4.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净地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土地交易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16日17:00时期间到仙桃市土地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16日17:00时期间到仙桃市土地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土地交易将在2014年9月1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土地交易;挂牌时间为:2014年9月9日9:00时至2014年9月18日15:00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有二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以当场书面报价单为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保证金由我局向财政部门开出收款通知单,申请人凭收款通知单和银行进帐单到财政局305室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土地交易 (桃源大道东段13号)
联系电话:0728-3339292
联 系 人:汪先生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