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9]06号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09]06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仙地[2009]28、29号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M2万元/亩、年、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行业分类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仙地 [2009]28号 |
规划纬三路 |
168911 |
工业用地 |
电子设备制造 |
50年 |
≥117.35 |
≥1.0 |
≥30% |
≤20% |
3496 |
8 |
350.0 |
仙地 [2009]29号 |
叶路 |
135093 |
工业用地 |
电子设备制造 |
50年 |
≥117.35 |
≥1.0 |
≥30% |
≤20% |
5621 |
20.0 |
850.0 |
89688 |
商业住宅用地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商业≤5.0 居住≤2.0 |
商业20-25% 居住≤30% |
≥35% |
备注:仙地[2009]29号,工业用地部分起始价2796万元,商业、居住用地部分起始价2825万元,该地块合计起始价为5621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宗地设有底价,低于底价不能成交,具体委托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19日至2009年8月8日,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仙桃市环境保护局六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8月8日下午4时前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或委托方将在2009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年8月9日下午3时在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举办,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拍卖人不组织踏勘。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二楼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凭竞买保证金票据和相关申请资料参加竞买资格的确认。
八、联系方式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联系电话:0728-3312099 13997990010
联系人: 杨波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28-3323672 8854321(尹女士)
0728-3323893 13997993348(鄢先生)
(保证金)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仙桃市农业银行复州分理处
账 号:313501040000050
2、开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户 行: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350061410012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二OO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