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09]09号和10号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M2万元/亩、年、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仙地 [2009]09号 |
西流河镇 西流河大街南侧 |
11800.00 |
纺织业 |
50年 |
≥52 |
≥0.8 |
≥30% |
≤20% |
147.97 |
0.4 |
15.00 |
仙地 [2009]10号 |
通海口镇 仙监公路 南侧 |
23248.77 |
机械制造 |
50年 |
≥83 |
≥0.6 |
≥30% |
≤20% |
291.51 |
0.7 |
28.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五、申请人应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接受申请的次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如一宗地有1个取得竞买资格的,按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与增价幅度之和成交,挂牌时间则于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有二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以当场书面报价单为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保证金由我局向财政部门开出收款通知单,申请人凭收款通知单和银行进帐单到财政部门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行政服务二楼国土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28-3322861
联 系 人:鄢先生
开户单位:仙桃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472185410015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