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08]13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仙地[2008]37号、41号、43号、5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
仙地[2008]37号 |
沙办黄金大道北、锦瑞路东、烟草路西 |
4288.8 |
商业、住宅 |
40/70 |
≤3.0 |
≤26% |
≥30% |
人民币200万元 |
仙地[2008]41号 |
仙源大道北侧、龙华山小学东侧 |
5538.77 |
商业、住宅 |
40/70 |
2.0-3.8 |
≤30% |
≥25% |
人民币300万元 |
仙地[2008]43号 |
何李路西侧、仙源大道北侧 |
1369.06 |
商业、住宅 |
40/70 |
≤3.3 |
≤55% |
≥25% |
人民币60万元 |
仙地[2008]52号 |
仙桃大道南侧,德政园西侧、三丰鼎城东侧 |
22851.44 |
商业、住宅 |
40/70 |
≤3.0 |
≤25% |
≥30% |
人民币150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五、申请人应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七、其他事项
竞买保证金由我局向财政部门开出收款通知单,申请人凭收款通知单和银行进帐单到财政部门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28-3323672 8854321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仙桃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472185410015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