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9时50分许,沪渝高速仙桃收费站口,一辆车牌号为广B21***的“纳智捷”牌军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拒不配合,且口中有明显酒味。在多名民警的配合下,该车驾驶员方某终被“请”出驾驶接受检查。经查,这辆车内还安装有警用爆闪灯具及警报器。
方某称,自己的是部队的人,车也是部队的车,没有任何问题。查验完方某出示的军用驾驶证和工作证后,民警发现上述证件均有伪造嫌疑。将方某暂时稳住后,民警通过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对车辆真实身份进行了反查。结果显示,该车为民用车辆,真实号牌应为鄂AZ4***。同时,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lOOml,涉赚饮酒驾驶。
在一系列证据面前,方某道出了实情。据了解,方某现年47岁,初中文化程度,家住武汉市新洲区,现在武汉打零工,没有固定工作。为了逃避电子眼,购车后,他花八百元找制假贩子制作了一整套军用牌证,并非法在车上安装了警用灯具和警报器。当天上午8点多,他在饮酒状态下,开车带着朋友从家中出发到仙桃办事,结果在沪渝高速仙桃站口被民警查获。
针对方某饮酒驾驶、使用假牌证、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等多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罚款90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方某已被送往看守所执行拘留。(记者邓一凡 通讯员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