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并初步取得显著实效,目前,正全力向创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市的目标冲刺。
为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我市组建工作专班,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将市低保局更名为市社会救助局,并配足配齐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此外,在原有18名公益性岗位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6名大学生,充实各镇社会救助专干队伍,并协调将各村会计兼职担任协理员。与此同时,组织对所有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学习,考核,做到全员持证上岗。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市社会救助局专门成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出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并实行跨部门合作,投资40万元与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创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目前,市社会救助局已启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此外,我市还科学制定并调整城乡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邀请物价、统计等部门参与认证,将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依据由过去低工资标准变为按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保障线。目前,城市低保由过去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由过去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现在20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为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