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仙桃市人社局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光荣称号。
此次表彰大会上,全国共评选出10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8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湖北省有2家单位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分别为仙桃市人社局和大冶市灵乡镇人民政府。
这次表彰大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共同开展,评选表彰的范围主要是两类,即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七类机关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近年来,仙桃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以便民利民为高标准,勇于创新,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