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维护广大旅客合法利益,仙桃市物价局、交通两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管理。
春运期间,城市范围内营运的公交车、城市公交郊线车、城市客运出租车、道路客运车一律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不变,任何单位(业主)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突破价格规定。其中,公交车(5路、6路、7路、8路、9路、10路等)执行上车1.00元/人次的票价;郊线车(1路、2路、3路、4路)与农村客运车同价,执行相关规定;客运出租车实行打表收费;道路客运票价按规定标准执行。
全仙桃市所有投入春运的客运车辆,必须执行明码标价政策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标明物价、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客运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仙桃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将采取分线路车检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点检查等办法,加大巡查与检查力度,对违规营运单位(业主)实行责令退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哄抬运价、价格欺骗、坑客宰客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