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仙桃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发文,决定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中介机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查处9类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对已售房源应明示;如果同时标价的,所标价格非实际成交价格;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采用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