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洪山区华城花园小区的房子,转卖之后使用年限突然缩短了28年。面对公众种种质疑,昨日下午,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简称洪山国土局)回应称,该小区的土地使用年限确实到2043年,当初办有效期到2071年的证时情况殊,但“两个证都是有效的,对业主使用应该没有影响。”
疑问1
同一小区何来两个不同年限土地证?
洪山国土局地籍科科长李焕发代表该局接受采访。李焕发称,办理商品房土地证,开发商必须向国土部门提供证明,“‘出让’的土地出示‘土地出让合同’,上面有使用年限。”2000年左右办理土地证时,华城花园的开发商不愿提供相关证明,该局本想把土地使用权类型列为“划拨”,但业主不同意。“后来洪山区政府介入协调,根据住户要求,办了高年限70年、到2071年的土地证。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一栏写的是“转让”。
李焕发坦承,土地证使用权类型是没有“转让”这个类型的,土地证上的“转让”是随小区业主房产证上标示的“转让”而写的。“2004年时,我们发现那块地的土地出让合同是从1993年到2043年,于是后来买二手房时都办到2043年,土地使用类型是‘出让’。”
疑问2
开发商不提供证明,国土局随便办?
2000年时为何会找不到“土地出让合同”?且该小区业主称,当时区政府还出面了,为什么还找不到。
李焕发说,当时是开发商不提供,而他当时也不负责此事,“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查到,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查。”他还称,那时没有联网,不像现在有电脑有互联网那么方便查询。
疑问3
“鸳鸯”土地证哪个有效?
两个土地证究竟哪个有效?李焕发说,这对业主使用“应该没有影响”,因为两个证“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有效的”。李焕发还认为,新土地证不存在时间“缩水”的问题,因为本来是2043年到期。对于业主担心的到了2043年是否要续费,李焕发说,现在政策还没出来,房子用到那个时候要怎么改还不知道,如果政策说要补交要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