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嵘在发言中举出武昌一楼盘的例子,这个住宅小区车位售价为16万元,很多业主因为买不起车位,将车停在小区划线的车位上。对此,小区物业按每小时3元的价格收费,这样算下来,业主下班回家将车停在小区一夜要花去40元的停车费。
较真的业主到物价部门查询后得知,这一收费为商业场所标准。业主们据理力要求退还多收的停车费时,物业公司以“账目不见了”为由拒绝。
据赵嵘委员了解,物业公司每月的收入高达20万元,而小区聘请的保安、保洁人员不过10人,月工资也不足千元,收入与支出相比,相当“暴利”。
秦前红委员说,在这一现状下,我们能做的,是业主对物业企业的制约。
要实现这一结果,有效的办法,秦前红认为,是“控制钱”。物业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掌握,由业主来决定“怎么给钱”。
位于惠济二路的华润大厦,曾经的物业管理公司“长期收钱不干事”。2006年7月,居民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管理人员工资由业主委员会发放。
如今,小区每月公布物业账目,业主可随时查账。由于管理到位,物业管理费由原来每平方米1.5元降至0.8元。业主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业主家中的水电故障、房屋损坏等免费维修,所有业主无一拖欠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