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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3名大学生自主创业遭遇“二房东”

2008年11月28日 10:34     小编:     未知|0     点击: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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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7日讯 (记者 孙钦龙)“没想到我们次创业被骗了,2000元的房租打了‘水漂’。这次算是我们花钱买了一个教训吧!”日前,小、小刘和小张3名初出校门的大学生向记者反映,她们在临沂市区某写字楼租房子创业,结果却遭遇到了“二房东”。

今年7月份,她们3人从学校毕业后,因为工作一时不好确定,便打算合伙开个小店做生意。经过一番考察,3人相中了市区沂蒙路某写字楼一个面积约15平方米的单间。向她们租房子的孔某告诉小等人,他租的是某公司楼层,合同期内可以转租给他人。没有租房经验的小等人相信了孔某,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租期自2008年8月1日开始,至2009年2月1日结束,半年租金为4000元。

很快,3个大学生的小店开张了。可是好景不长,到今年10月份,由于孔某与楼层业主之间存在矛盾,该公司要求小她们再重新签订租房合同,不然要给停水、停电、关门。此时,3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傻眼了,她们多次打电话给孔某想要回剩余房租,却一直打不通。后来,3人好不容易找到了孔某,结果孔某的回答两个字“没钱”。

专家提醒,对大学生来说,缺乏社会阅历是制约他们创业的大“短板”。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考虑问题不周全,所以在创业前应多学习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创业前好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做好充分的调研准备,以免刚起航触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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