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1]13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1]065号等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2011]065号 |
市龙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公路南侧 |
39149.96 |
商服(高速公路服务区) |
40 |
≤0.3 |
≤15% |
≥30% |
852 |
30 |
180 |
仙地[2011]066号 |
市龙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公路北侧 |
39150.51 |
商服(高速公路服务区) |
40 |
≤0.3 |
≤15% |
≥30% |
852 |
30 |
180 |
仙地[2011]070号 |
市龙华山办事处杜台路以东、黄金大道以北 |
188372.42 |
商服(市场、酒店) 住宅 |
40/70 |
≤1.5(其中商服≤1.1,商住≤3.6) |
≤35% |
商服用地15%-20%,居住用地≥30% |
7530 |
100 |
2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仙地[2011]065号地块和仙地[2011]066号地块为一个标的,申请人申请竞买时需同时申请两宗地。仙地[2011]070号地块中,需建设一个大型专业市场,规划市场建设用地面积为155038.94平方米,配套酒店、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33333.48平方米。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五、申请人应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将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环保局七楼);挂牌时间为: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仙桃市环保局六楼)
招投标联系人: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 户 行: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350061410012
4、开 户 行:仙桃市农业银行沙嘴办
账 号:312801040000121
5、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