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1]32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1]97号等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2011] 97号 |
市九合垸原种场毛通公路西侧 |
2755.85 |
工业(专业设备制造业) |
50 |
≥0.7 |
≥30% |
≤15% |
1245 |
34.53 |
0.4 |
7 |
仙地[2011] 98号 |
市九合垸原种场毛通公路西侧 |
256.50 |
工业(专业设备制造业) |
50 |
≥0.7 |
≥30% |
≤15% |
1245 |
3.18 |
0.04 |
0.7 |
仙地[2011] 100号 |
市张沟镇建设路北侧 |
14207.03 |
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50 |
≥0.7 |
≥30% |
≤15% |
1555 |
202.87 |
2.13 |
4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由仙桃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29日,到仙桃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29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8月29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上午9时至2011年8月31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汉江大道135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0728-3323893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 户 行: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350061410012
4、开 户 行:仙桃市农业银行沙嘴办
账 号:312801040000121
5、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