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3]182号等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净用地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 [2013]182号 |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黄金大道南侧,肖阳河东侧 | 32259.94 | 商服 住宅 | 40/70 | >1.0≤3.0 | ≤30% | ≥30% | 2612 | 50 | 800 |
仙地 [2013]183号 |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黄金大道南侧,和平路西侧 | 28749.92 | 商服 | 40 | ≤2.8 | ≤45% | ≥20% | 1691 | 40 | 520 |
仙地 [2013]211号 | 仙桃市沙嘴办事处黄金大道南侧,锦瑞路东侧 | 55875.11 | 商服 | 40 | ≤5.0 | ≤74% | ≥10% | 8380 | 50 | 4660 |
仙地 [2013]212号 | 仙桃市沙嘴办事处黄金大道南侧,锦瑞路东侧 | 56048.94 | 商服 住宅 | 40/70 | >1.0≤3.2 | ≤30% | ≥30% | 9619 | 50 | 534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需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22日至2014年1月18日,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3年12月22日至2014年1月18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在2014年1月18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挂牌时间为:2014年1月11日上午9时至2014年1月20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公共资源交易联系人:杨先生 0728-3328512
国土局联系人:张先生 0728-3323893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201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