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4]73号等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净用地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 [2014]73号 |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仙桃大道南侧,昌升路东侧 |
27768.46 |
商服 住宅 |
40/70 |
>1.0
≤4.0 |
≤35% |
≥30% |
4948 |
50 |
1000 |
仙地 [2014]74号 |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仙桃大道以南,昌升路东侧 |
49065.04 |
商服 住宅 |
40/70 |
>1.0
≤4.0 |
≤35% |
≥30% |
8730 |
100 |
1767 |
仙地 [2014]79号 |
仙桃市沙嘴办事处新城大道南侧,仙汉公路东侧 |
24527.87 |
商服 住宅 |
40/70 |
>1.0
≤4.0 |
≤35% |
≥35% |
2600 |
50 |
530 |
仙地[2014]73号、仙地[2014]74号地块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引资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经仙桃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取得参与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资格,并与黄荆社区居委会签订“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在2014年10月1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挂牌时间为:2014年10月4日上午9时至2014年10月13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公共资源交易联系人:杨先生 0728-3328512
国土局联系人:张先生 0728-3323893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