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场、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直各部、办、委、局(总公司、行、社)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为做好我市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切实缓解农村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经济困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农村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关怀工作,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提升计生殊家庭幸福指数,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努力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注重常态”的多元立体的计生殊家庭关爱帮扶工作体系,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扶助,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计划生育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二、扶助措施
(一)提高经济扶助标准。从2014年1月开始,在国家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别扶助金标准基础上,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达到每人每月340元,与城镇标准一致。
(二)做好养老保障工作 。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别扶助对象,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对自愿集中供养的,优先安排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对城镇年满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且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别扶助对象,可以实行政府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的,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分散供养经费;其他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别扶助对象自愿入住机构养老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要优先安排入住。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对因重大意外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三)开展社会关怀活动。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开展对失庭关爱关怀活动。一是组织志愿者开展“喜结亲子对”活动。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形式,联系帮扶失独者,结成亲子对,经常性上门走访、主动关心、照顾结对对象,为失独者提供生活照料、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积为失庭排忧解难。二是开展个性化照料服务。根据失独者具体情况开展生活照料志愿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失独者,提供送餐、帮助做饭、打扫卫生、帮助购物、陪同医等志愿服务;对生活半自理的,提供经常性电话问候、上门服务、急事随叫随到等志愿服务。三是提供心理抚慰和心理疏导。定期在社区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讲座、报告会、讨论会,组织失独者积参与社会活动等。通过电话问候、上门慰问、为他们读报、陪他们聊天、为他们撰写回忆录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四是组织节假日亲情服务。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如春节、端午、中秋、重阳,上门看望慰问失独者,对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况做好随访记录。在他们生日之际,赠送贺卡或小礼物,带给失庭一份别的感动。关心关爱失庭,是实现互帮互助、体现人文关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要广泛发动市民和志愿者为失独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爱心服务,向失独者倾注更多的关心关怀,让失独者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让人与人之间的爱心关怀伴随失庭这个殊群体走出阴霾,幸福的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舆论引导,积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好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扶助所需资金,中央和省、市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负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鼓励和支持各地建立人口基金或生育关怀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计生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计划生育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
仙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