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房网
您当前位置:仙桃房网>仙桃楼市>本地楼市

武汉普通住房标准提高 更多购房者享低契税

2008年10月31日 15:40     小编:     未知|0     点击:1478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昨日,武汉市国土房产、地税、物价、规划、开发办等5个部门发出通知,下月起(即明日起)提高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这意味着更多购房市民可享受1.5%的低契税。此外,市国土房产局明确,下月起购买二手房也可办理武汉市户口。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城区(含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及东湖景区、东湖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住房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以上;单套建面140平方米(含)以下;单价7000元/平方米(含)以下且总价不超100万元。其它远城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面140平方米(含)以下;单价5700元/平方米(含)以下且总价不超80万元。

  按照新规,下月起签订购房合同的,普通住房按1.5%征收契税,非普通住房则为3%以上(购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按1%征收)。

  此前,武汉市规定能购买商品房落户,新政规定下月起购买二手房也可以办理武汉市户口。条件为:凡在城区购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远城区购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