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银监局下发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叫停包括二套房贷在内的多种违规行为。
山东省银监局在通知中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监管要求,是为进一步规范市场,防止不正当竞行为。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山东省银监局重申积支持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对居民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可以享受贷款利率和付款比例优惠政策;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申请贷款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且贷款付款比例应随套数增加而提高,具体提高幅度按各总行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山东省银监局刚刚下发的监管要求强调,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严禁以对VIP客户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名义放宽贷款利率和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各行要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严禁以各种形式放宽二套房贷款条件,不得以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为由,对再次申请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购买非改善型自住房的借款人降低付款比例要求;不得以办理转按揭形式,不计购房次数,变相降低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