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买不起商品房,又超出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的“夹心层”,在2009年有望看到一种名为“经济租用房”的住房保障新产品。
2009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耗时一年的一项专题调研结束,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国务院。而依据这项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制定专门文件,在全国推广经济租用房,用以解决处在各类保障性住房产品衔接空白地带的“夹心层”的住房需求。
主要面对无力购房的“夹心层”
实际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年初便开始研究的经济租赁房政策,主要针对保障房申请条件不具备,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推出一个以无产权租赁为主的保障方式。这即是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建造,并以略低于市场价格出租,保障效果体现在“有稳定的房源出租供给”。
面对更庞大、更复杂的住房需求人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次提出,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
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认为,采取租赁的保障方式,既解决了保障家庭无力购买产权住房的实际困难,也便于动态退出保证保障房的有效利用。而且市场上低价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的情况下,政府主导的投资建设非常必要,也有助于调控市场租金。
建设资金主力可能是公积金
前述消息人士透露,目前福州、厦门、天津、北京等城市已经开始尝试“经济租赁房”的保障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官员称,“部里面” 密切关注这些城市的实践过程,其经验将成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普遍低迷的当下,地方财政亦面临巨大压力,这无疑给保障房建设带来影响。上述官员表示,经济租赁房的资金来源初步打算是不动用中央与地方财政,而是利用社会闲散资金、机构资金、公积金和社保资金等,地方甚至可以此发行定向债券。记者了解到,目前看来,除去社会资金外,住房公积金可能成为经济租赁房建设的主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