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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业主退房 华元下沙云水苑"一房两卖"?

2009年07月08日 15:22     小编:     未知|0     点击: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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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先生甜蜜的等待在2005年12月30日戛然而止,因为这天本应是他于2004年7月购买的由杭州华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下沙云水苑交付的日子,但吕先生未能如愿收房。接下来,由于种种原因,房子至今未能交付。

与他同样的,还有19位业主。期间双方也曾交涉,但均无果而终。既然付了钱为何不交房?有业主质疑华元房产公司“一房两卖”,又把这批房产卖给了某些学校。

事实果真如此么?

业主:开发商“一房两卖”

吕先生购买的房子位于下沙云水苑,当时每平方米2940元,129平方米花了38万多元。“所有的购房手续一应俱全。当时自己付了七成,三成在银行按揭。”吕先生说着,拿出了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以及公积金贷款公证书。

“谁会想到付了钱,签了合同,房子竟然还拿不到呢?”吕先生叹息。2005年12月30日,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到了,他没拿到房子,当时也没在意,因为合同上注明:开发商“由于某种行政措施而导致开发建设期延长。但长不得超过6个月。”

后来过了三个月,还是没有交房。吕先生急了,和其他云水苑业主一行共约60人,到该公司的下沙售房大厅要求说法。当时该公司代表孟力军副总经理当场承诺:2006年6月30日前公司保证履行交房义务。

遗憾的是,孟经理的承诺没有兑现。一直等到2007年7月,吕先生也没收到该公司的交房通知函及其他任何函件。是期间接到房产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要求无条件退房,理由是房子已经卖给其他单位,退房的钱和利息可以到三方单位拿。孟经理也说,现在商品房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即使交房,也办不出房产证,这是对消费者的负责。

可是,合同约定房产商应当在2005年12月30号之前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怎么又冒出个三方呢?

吕先生自然不答应,于是发了封催告函给该公司,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以及履行交房义务。

催告函发出之后又是长时间的等待。吕先生忍无可忍,表示能走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购房权益。

开发商:“一房两卖”?没这回事

付了付,按揭还在还,怎么不给房子呢?为此,本报走访了杭州华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吕先生等19位业主的情况,新上任的杭州华元房地产集团公司营销副总监汪小姐也表示同情。她解释说这批房子是定向销售给下沙高教园区在职教职工的限价商品房。房子本应如期交付,可后来因政策有变,与购房者相关的主管部门2006年初出台了一个通知,要求各学校将这批房子统一购入后再重新分配,凡符合住房分配条件的教职工购买新房时必须退出原房改房。这意味着已签约的教职工必须无条件退新房,交出原房改房后重新申购,教职工的利息损失由学校承担。具体由学校与每个业主去谈,不是房产公司的事。

谁不想把房子交付给业主使用呢?汪小姐说,房子早造好了,房产公司也希望尽快交付,否则还要支付物管费和维修费。

既然这样,为何华元房产之前要实行个人买卖?开发商难道不能事先向业主解释清楚今后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么?汪小姐解释说当时与个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符合当时政策的,但是2006年初政策变更,这确实是开发商无法预知的。

据了解,云水苑共有400多户业主,目前已有300多户退房。由主管部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分配到各学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教职工办理房产证时,持与学校签订的购房合同、在职教师的证明以及相关的办证资料即能取得房产证。

那如果现在业主同意退房后再购房,价格会不会上涨?汪小姐很肯定地告诉我们:不会,还是保持5年前的均价。并指出主管部门按原限定价格整体购入的房子并不包含未办理退房手续的房屋,所以并不存在华元“一房两卖”的事实。

据悉,目前业主已经起诉,此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本报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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