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悉,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促进武汉城市圈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主要有15项内容,包括扩大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规模,加大城市圈民生领域、基础设施领域、现代服务业等投资。
在民生领域,我省将对廉租房建设给予投资补助,推进武汉市和周边城市合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联合居住新城、示范居住小区。完善城镇房屋拆迁政策,科学实施旧城改造。
生态环境建设领域,重点支持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实施梁子湖、龙感湖、沉湖等重要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确保2010年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投入运行。
为推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省政府要求抓紧启动建设武汉机场三期、武汉新港等项目。搞好各种交通设施衔接,构建武汉至其他8市1小时交通圈、至周边重要城市2小时交通圈,力到2012年,武汉城市圈综合交通网总规模达到795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100公里、铁路1768公里。
在现代服务业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武汉家墩商务区(CBD)建设,在汉口建设大道形成金融产业聚集区,在武昌洪山广场周边形成金融总部聚集区,把武汉建设成为华中地区金融。
此外,《意见》还对如何促进投资增长提出几点措施:如除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另有明确规定的外,省级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审批权限,均下放给城市圈市、县政府;国家拟放在我省试点或开展省级试点的项目,可在城市圈进行的,优先安排;建立城市圈一体化招商引资平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