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上半年买了一套新房子,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怎么还要全额缴物管费?"日前,市民刘女士打进本报热线抱怨说,"房子一直空着没入住,可一年下来却要缴近600元的物管费。"记者随后进行了走访,发现,情况和刘女士类似的人还不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这样收费是否合理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抱怨:
房子没住缴费有点冤
刘女士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苦恼:50岁的刘女士1年前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孩子尚小,因此房子一直空着,并未入住。可是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刘女士必须定期缴纳每个月50元的物管费,一年算下来是600元,这让刘女士觉得有些冤枉。其他人对此是怎么看的呢?昨(10)日,记者走访了眉山市城区的部分小区居民。
"虽然房屋已经为业主个人所有,但业主没有入住,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不应交纳物业费。"家住眉山市城区某小区的退休职工李大爷认为,"物业公司要求缴物业费不合理。"
家住旭光小区的先生却有着不一样的观点:"我觉得要你买了房,应该缴纳物管费,但如果真是没有住的话,可以适当缴少点。"先生认为,即使房子未住人,物管方也要保证业主房子的安全以及周围的卫生环境,收取物管费是很合理的。
采访中,许多市民有着同先生一样的看法。
物管公司:
统一标准 收费没区别
对空房到底该咋收费的问题,某物业公司的物管人员刘军认为,物管需要担负的是整个小区的管理和服务,而不针对某一套房子,即使房子空着,可物管依旧要承担整个小区的公共管理责任。"不管业主是否入住,我们都要保证这里的安全和其他的公共服务,业主都应该按照小区统一的标准缴纳物管费。"
"自接管之日起,物业公司配备了相应的保安、清洁员和维修人员。"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说,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是为整个小区服务的,如果业主以未实际入住不缴纳物业费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则将影响到整个小区已入住的其他业主。
采访中,记者从城区多家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到,业主从办理装修手续后,须按规定正常缴纳管理费。"房子住人跟没住人,在收费上是没有区别的。"某小区物管人员说。
物价局:
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按照规定,小区业主从房子交付之日起,应该按照之前签订好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来缴纳物管费。"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管费的缴纳是业主与开发商自行协商完成的,具体价格根据政府出台的价格标准和物管服务的具体情况制定。对于没有入住是否不缴或者少缴物管费等问题,目前政府尚未出台具体规定。因此,业主能自行与相关方面协调,约定好具体缴费方法,并签订相关缴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