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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会所成外人消费场 业主领地成“培训室”

2009年01月20日 15:50     小编:     未知|0     点击: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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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本报热线接到读者汪女士的电话:她居住的楼盘亚华香舍花都有一个会所,以前,里面的乒乓球室、棋牌室等对业主开放,但之后这些活动室变成了舞蹈、绘画等培训教室,很多外面的人交费来上课;另一个篮球馆,也由对内开放变成了允许外面的人进场消费。汪女士说,这严重影响了业主们的权益。

会所面目全非

记者随后来到了亚华香舍花都,6名业主领着记者看着面目全非的会所、球馆,诉说着自己的不满。

汪女士说,她是2003年住进这个楼盘的,当时会所里有图书室、健身室、乒乓球室、棋牌室等,还有一个篮球馆,业主们花不多的钱可以去休闲。但2006年,会所转做他用了,可能是开发商承包给了别人。会所活动室变成了各种培训教室,球馆也对外开放了,经常有外面的人进来打球,球馆里有时也上培训课。

记者看到,两个偌大的房间里,许多小孩正在学跳舞。篮球馆里,十几个人在打球。业主们说,那大多是外面的人。在球馆的一个角落,放着一些健身器材,业主们说,那是会所的健身室关了后,拆出来的器材存放在这里。

业主傅先生说,会所、球馆开放方式的改变,不影响到了业主的休闲活动,哪里的人都进来,也给小区的治安管理带来了隐患。业主们表示,这些问题他们向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反映过多次,但得不到解决。

在小区内,记者找到了该楼盘物业管理公司,公司经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赵先生说:“会所和球馆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做这些处理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这种说法,傅先生表示:“我有一种被骗的感觉。买房时看到广告对会所宣传得那么好,我以为是跟花园、道路一样专属于我们业主的。没想到现在根本享受不了了。这好比买了一辆车,后备箱却不属于自己。”

□律师建议

弄清产权归属

记者此事采访了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的刘江国律师,他表示:“消费者买房时要把好道关。如果开发商的广告对会所及其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有明确描述,写明了产权属于业主,那么消费者应该将有文字内容的广告保留下来,作为证据。如果广告说得较模糊,比如写了会所多么好,设施多么齐全,那消费者要找开发商看楼盘的设计文件等材料,了解清楚产权归属。产权归谁决定了谁能对会所等设施做处理。”

刘律师介绍,看会所产权归谁,是看会所面积有没有算到公摊面积里。如果把会所面积算到了业主的公摊面积里,会所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反之,如果公摊面积不包括会所面积,而且开发商能够出具会所建筑面积的独立产权证,开发商拥有会所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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